
再踏紅地氈–再婚家庭的挑戰與出路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婚姻家庭是人類社會重要的基石,家人亦是我們最親密的關係,能夠有一段一生一世矢志不渝的婚姻,仍是大多數人的願望。但近年,社會上出現很大的轉變,遲婚、不婚、同居、離婚、再婚現象非常普遍。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出版的《香港人口趨勢1986-2016》,有關婚姻的項目顯示,在過去30年,香港人的結婚數目分別不大,1986年是43,280宗,2016年是50,008宗,離婚令數目則顯著上升4倍,由1986年的4,257宗,升至去年的17,196宗,再婚數目亦明顯上升,男女雙方都是再婚的數目由1986年的552宗,大幅上升15倍至去年的8,248宗。這些數據顯示香港的離婚再婚現象非常普遍,本文嘗試幫助讀者明白再婚家庭的複雜性及需要,以家庭治療法分析及處理再婚家庭的潛在問題,希望能幫助再婚人士重建婚姻家庭的信心。
婚前輔導對再婚家庭的重要性
初婚及再婚的婚前輔導需要大致相同,但亦有些地方值得留意,當其中一方或雙方皆再婚,兩人便需要檢視過去婚姻的經驗對再婚的影響,有否一些個人因素及行為模式引致婚姻失敗需要處理,以及有沒有一些未完成的事在之前那段婚姻需要處理等等。此外,針對再婚時其中一方或雙方有子女的情況,婚前輔導便要幫助他們處理對子女的期望及角色,這類再婚家庭與一般的家庭生命的週期不同,他們婚後便要立即擔當爸爸媽媽的角色,協助養育及管教伴侶的子女,沒有適應期,角色的期望及轉變很容易成為夫妻的衝突源頭,假如子女年紀尚幼還好一些,但如子女踏入青春期,當中的挑戰便會較大,婚前宜在這方面有所討論,使大家對將來的角色及關係早作心理準備,這個期望管理對將來的生活非常重要。
離婚家庭親子情永在
面對新的家庭組合,家庭成員間的關係必然出現變化,即使再婚,也要繼續共同維持父母角色,一如香港社會福利署的廣告口號「夫婦緣不再,親子情永在」一樣,即使夫婦離婚,仍可與子女保持親子關係,因此,再婚家庭要將孩子的需要也計算在未來的家庭計劃中,也要給予孩子充份的安全與機會,可以談論對於父/母再婚計劃的想法和感受,例如:對於未來繼父/母、新生活的期待和擔心。 協助孩子分辨『伴侶之間的愛』與『親子的愛』的不同,兩者不但可共存,還可相輔相承。重組家庭,往往比第一次更困難,尤其涉及孩子的再婚,夫妻一開始就同時要做父母,當中完全沒有適應期,加上孩子仍沒法接受父母的離異,當然很難接受一個新爸爸或新媽媽,不勉強孩子稱呼你的新伴侶做爸爸/ 媽媽,容許用他感覺舒服的叫法。對孩子來說,你的新伴侶不能代替孩子的生父/母,再婚後,要讓孩子與生父/母依然保持密切關係,並給予對方永遠優先的親子位置。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12年發出諮詢文件《子女管養及探視權報告書》中建議取消離婚後父母分別擁有子女的管養權及探視權的安排,並以『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取代。『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強調父母雙方對子女的持續責任,而非權利。父母即使在離婚後,雙方仍有責任參與關乎子女的重要決定。「男女雙方雖然離婚,但他們仍一起合作,盡可能一起幫助孩子成長,可讓經歷父母離婚的兒童得到最大幫助。」這安排意味著離婚的夫妻仍需要經常因子女的緣故而保持聯繫,對於重組家庭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再婚伴侶需要在這方面有預備。
再婚家庭的角色期望
父母需要明白子女面對再婚家庭的複雜性及不確定性,會產生憂慮及恐懼,害怕不適應繼親家庭的人事,新婚夫婦既要好好處理自己的情緒,亦要幫助子女調適,慢慢建立新的家庭界限,允許不同的次系統交織,盡量強化再婚家庭的融合。此外,根據角色理論(Role Theory),家庭中的成員常扮演許多不同的角色,如父母、妻子、子女、兄弟姊妹等。家庭生活愈複雜多變,家庭成員扮演的角色就更複雜。在離婚的個案中,被離棄的一方,很多時都會拉攏子女站在自己那邊,共同對抗新的媽媽或爸爸,愈擔心自己的角色會被取締,新的爸/媽的角色被接納就愈困難,父母對子女的角色期望,以至各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行為及彼此的期望等等,都會影響新家庭的人際關係,因此,在婚前如能好好處理大家的期望,增加大家的了解,以免婚後大家因對角色不同的期望而產生衝突,影響婚姻生活,一般而言,再婚家庭需要面對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及繼兄弟姊妹關係的挑戰。
夫妻關係
很多研究都指出,重組家庭必須有一段適應期,這並不等於無為而治,成功的重組,必須從夫妻關係建立開始,畢竟這猶如是新公司的兩個總裁,他們配合得不好,這公司也不可能前程無限。再婚家庭要處理的課題比初婚家庭多很多,當中所涉及的角色及分工便是需要探討的,尤其是在角色定位上,如子女的教養應是誰負責?是前父/母,抑或是新的父/母,大家對繼父/母的期望等等,大家在相處上如何能融洽,合宜的權責如何釐定等等。有時因為彼此對角色及權責的含糊,產生很多誤會,影響夫妻關係的培養,有時,更要解決對上一段婚姻關係的依附,否則,將無法有效建立新的相依關係,亦要放棄破鏡重圓的幻想,對建立新家庭充滿盼望以及與大家庭保持聯繫。面對新的家庭成員,以及與前配偶的角色、界線需定得清楚,對新配偶要忠誠,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再婚夫婦需要時間培養彼此的感情,預備自己及子女進入新的家庭,
親子關係
面對新的家庭組合,家庭成員間的關係必然出現變化,即使再婚,也要繼續共同維持父母角色,一如香港社會福利署的廣告口號「夫婦情不在,親子情永在」一樣,即使夫婦離婚,仍可與子女保持親子關係,再婚家庭,不論對大人或孩子,都是一個新的關係,孩子尤其會感到焦慮,不知怎樣面對原來的爸/媽及這個新爸/媽。父母需要明白子女面對新家庭的複雜性及不確定性,會產生憂慮及恐懼,害怕不適應繼親家庭的人事,夫婦既要好好處理自己的情緒,亦要幫助子女調適,慢慢建立新的家庭界限,盡量強化再婚家庭的融合。假若父親再婚後仍與前妻糾纏不清,孩子又與生母保持聯繫,處於大人這種情感交疊的情況下,孩子的心態會變得很混亂。另一種處境是,失婚的母親往往會與子女建立特別緊密的關係,習慣與母親相依為命的孩子更難接受母親找到新伴侶,使當中恩怨情仇的情緒更變複雜,需要好好引導。假如有正值青少年期的子女,這方面的預測顯得更重要,因為青少年可能會抗拒這個新爸爸/新媽媽,認為他/她搶走了或分薄了自己原本擁有的愛。為了重奪那份愛,他們可能會故意跟新爸/媽作對,令新爸/媽感到沮喪,長遠影響夫婦的婚姻關係。父親不適宜因為內疚而與上一段婚姻的太太而過份照顧及關心,融入對方的情緒中,受對方的情緒牽動自己的情緒及行為,這樣對新的婚姻必然帶來障礙。至於單身的男或女士,與帶著孩子的離婚人士結婚,他或她婚後便會是別人的爸爸或媽媽。
繼兄弟姊妹
再婚夫婦可能會生育,如何對待與前妻/夫所生的子女或非親生子女呢?夫婦於養育及照顧的過程,特別要留意是否公平,切忌偏袒自己所生的。否則,小孩子會有被遺棄的感覺,覺得自己不被愛及重視,變成自我形象偏低,影響他們的身心社靈發展;繼父母亦要理解孩子對家庭轉變有很多焦慮及失落感,解決方法之一是增加家庭界限的靈活性以便轉變親子關係,父母如能將改變減到最低,對小朋友的影響會較小,如居住地區及學校保持不變。此外,父母如能對子女肯定地表達:雖然父母分開,但他們對子女的愛是不變的,以及雖然父/母再婚,父母對他們的愛也不會因為新家庭的其他子女而有所改變,當父/母向子女作出承諾,跟隨的便是透過行為讓子女覺得父/母是否言行一致,父母必須能做到不偏待親生及非親生的子女,繼兄弟姊妹才有望在平等的地位上建立關係。
家庭治療法處理家庭中的關係
家庭是一個和其所處的環境共同發展的一個動力系統,家庭處在一個持續變化的過程,像所有生命的整體一樣,有其發生、發展和結束的過程,過程中任何重大事件都會影響家庭系統及成員身心健康。離婚及再婚絕對是重大的轉變,當家庭系統出現變化時,系統間的成員便需要新的適應及調整。對於那些家庭成員間自我分化高、溝通是直接的及家庭規則較彈性的,面對新的轉變時會有較強的適應。
梅利鮑恩的家庭治療法
筆者會用梅利鮑恩的家庭治療法(Bowen Family Therapy) 分析再婚家庭需要處理的問題,梅利鮑恩的家庭治療法主要是幫助再婚情侶處理與上一段婚姻的人物的關係,如何有效達到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所謂自我分化乃是區分理智與情感歷程的能力,分化高者不受情感引導,理智高但非無感情,而是不被瞭解的情緒所驅使分化,目標是追尋二者的平衡。由於再婚家庭成員組合較為複雜,當中的次系統(subsystem)亦較多,家庭成員間的互動模式影響著每個家庭成員,形成因果循環的人際互動模式。如何避免家庭中的不良互動模式,建立有效的溝通對婚姻關係非常重要,筆者會用梅利鮑恩的家庭治療法三個重要概念自我分化、三角關係及家庭圖等概念去進一步闡釋。
甲、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
再婚家庭的成員要有良好的自我分化,彼此間有合宜的界線,與子女同住的父/母要避免與子女組成一個糾纏的次系統(enmeshed parent-child subsystem),更不要透過孩子傳話,使孩子處於父母的夾縫中間,不但影響他的情緒,亦會影響他的成長。若過子女被牽扯到核心家庭的情緒系統(nuclear family emotional system),限制了個別成員控制情緒的能力。如果處理得不好,子女長大後,可能會從未解決的情緒束縛中逃走,產生情緒截斷(Emotional cut off)。 長遠而言,對家庭的融合及凝聚力亦會造成負面影響。瞭解父母自我分化對青少年子女自我分化、身心健康之影響機制,以提供有利提升子女身心健康的具體建議。建立健康的家庭互動與親子關係,使共住的子女能與生父/母的情感有健康的發展。假如與生父/母的關係過於融合,便會與新父/母的情感關係過於疏離,有礙重組家庭的健康發展。因此,適當的自我分化對子女是好的。過於融合的母子/父女關係,將令子女較難適應及接受新的家庭組合,而高度的焦慮及情緒依賴,會產生自我保護並做出情緒截斷的舉動,使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無法正常溝通及建立關係。對於過份融合或疏離的子女,都需要在新家庭裡多用時間與他們溝通,建立互信關係。對於年幼的子女,可透過多接觸及遊戲建立關係,至於青少年期的子女,則要給予多些彈性及空間,不要強逼他們即時接受,給予他們足夠的時間適應及表達。
乙、三角關係 (Triangulation)
鮑恩認為家庭情緒系統的基礎是三角關係,如上圖,家庭融合程度越高,三角關係就越強烈及明顯,當夫婦二人關係的焦慮升高時,就會以上述婚姻衝突常見的四種模式的其中一至兩種模式應對,將子女拉入原先的兩人關係中化解婚姻的不安,以稀釋焦慮,以達到系統的平衡;家庭中分化最差的人特別容易受到三角關係的傷害。有時三角化演變成多重三角關係:父母關係不和諧→母親拉攏兒子(alliance聯盟)→兒子與父親衝突,兒子變成父母關係差的代罪羔羊,在離婚的家庭更要避免將子女捲入父母的情緒漩渦中。Kerr 與 Bowen 指出所有的家庭皆會存在親子三角關係,只是父母分化良好的家庭,父母子女間有較清楚的界線,彼此間有空間,父親的情緒不會太大牽動子女的情緒,子女亦能較自主地做決定,而不會因擔心父母不高興,放棄個人的思想及需要。
丙、家庭圖(Genogram)
由梅利鮑恩設計並用於家庭治療,家庭圖由一系列的符號和文字組成,是反映家庭結構、了解家庭信息和展示家庭關係的圖解,透過繪畫家庭圖,使家庭成員清楚地檢視及了解家庭在多世代間情緒歷程的起伏。離婚再婚使家庭成員出現重大變化,需要留意當中各成員的情緒歷程及關係變化。家庭是由不同的次系統組成,父母次系統、親子、兄弟姊妹、祖父母與孫子等等。即使離婚是婚姻的終結,並不等於關係或的終結,子女對父母的感情更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有所改變,同樣,再婚亦只是兩個相愛的成年人的結合,子女並不會因此愛上繼父/母,感情的建立需要自己經營,不能轉移,因此,繼父/母親需要耐性與非親子子女建立關係,亦需接受即使自己做得多麼好,他/她也不能代替子女的生父/母。此外,最好次系統與次系統之間有自己的界限(boundary),次系統的界限越清晰,越能減少因糾結、模糊不清或過於疏離的情況出現。一對新人進入新的家庭,不但結婚雙方會有壓力及焦慮,如有孩子,他們的壓力可能更大,適應方面更困難,因此,家長要多聆聽他們的需要及想法,給予關心及回應,對穩定他們的情緒及減低很有幫助,大家亦可為新家庭彼此的角色及關係做新的詮釋,共同商討合宜的家庭界線,使他們都有適當的空間,尋求新家庭各成員間關係的平衡點。
華人社會文化對再婚家庭的影響
香港是一個華洋共聚的地方,但中國傳統思想仍對離婚看得較為負面,大家對鰥夫及寡婦再婚較為接受,都會為他們祝福,對於離婚後再婚,一般都抱觀望的態度。曾經有一位長輩向筆者表示,因為兒子已是第三次結婚,她給予未來媳婦的金飾及禮物與兒子第一次結婚時相差很遠,因為她怕浪費她的心血,到頭來他們又是離婚收場,可見長輩對這段婚姻能否長久維持抱有疑問。假如作為媳婦的,認為這是未來奶奶偏心,必然導致大家日後相處上存有芥蒂,豈不可惜。因此,再婚的情侶如何克服各種來自內在及外在的壓力,為將來的婚姻作出最好的預備。
再者,社會文化對繼父或繼母的標籤一向不好,尤其是繼母,在所有童話故事中,都是以巫婆的形象出現,即使像《白雪公主》那般豔麗的後母,在魔鏡前都會原形畢露,後母很多時都會刻薄非親生子女,要突破這些負面觀感實非易事。在中國人社會,教養子女模式往往是衝突的最大源頭,包括教養方向、賞罰原則、價值觀的灌輸、相處的時間等。兩夫婦的管教模式截然不同,加上原生的父母的模式及期望,小孩子容易感到混亂,對未來更感到焦慮,加上一般人對後父/母的印象及觀感較負面,這亦會造成更大的壓力。筆者建議父母及早在教養兒女方面有共識,對夫婦雙方、前妻/夫及小孩皆有好處,減少不必要的衝突。
結語
雖然再婚家庭面對種種挑戰,若能於婚前輔導時,妥善處理上一段婚姻所帶下來的事宜,適度調校對未來家庭角色的期望及親子關係,相信有助他們重新享受家庭的天倫樂。